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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9篇

时间:2022-05-17 09:55:02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9篇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1

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与时俱进的战略高度和责任担当。我们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工作实践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奋力谱写秦皇岛教育发展新篇章,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作为国家治理的总章程,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符合国情需要。本次宪法修改根据中国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新需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充分体现了理论自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次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反映了人民的所思所想,体现了民心所向,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真正做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次修订宪法也使我国宪法更加成熟,更能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宪法修改是民之所盼,得民心、顺民意,是时代发展需要,更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今后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引导广大师生提升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扬帆起航。

作为一名党员,我也积极学习了这次宪法修正的具体内容,深刻感受到此次修订宪法的深刻意义。从我国历次宪法修正的内容来看,我国宪法依据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是一个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此次宪法修正,更是顺应了时代要求,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新时代,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将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

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也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就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

我想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某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做个尊纪守法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实现新时代,新社会晴空万里,山清水秀。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3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技能提升上的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程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准确研判案件问题,注重集体研究,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4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5

  监察法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我们要切实学习好、贯彻好、维护好监察法,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用过硬的本领履行神圣职责,用过硬的作风担当时代使命。

  要在全面准确领会上下功夫。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要考虑纪的因素、又要兼顾法的内容,既要用纪言纪语、又要用法言法语。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克服表面功夫,不能满足于听过、读过、有印象,要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全面准确掌握、融合贯通。监察法出台后,我们通过向纪检监察干部发放监察法学习辅导用书,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讨论交流活动,组织办案人员在学中办,在办中学,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确保运用好、遵循好、实践好监察法,努力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要在提升监督效能上下功夫。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无缝对接,这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自觉从思想、理念、工作、文化等方面跟进、适应、提升、发展。从南安市第一季度审查调查情况分析来看,全市共立案40件,同比上升25%,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5人,同比上升400%,全市案件总数和案件质量均有所上升,但同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有的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的积极性有待加强,有的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悉,办案质量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以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契机,通过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整治力度;不断丰富措施手段,着力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积极将“四种形态”全面用于监察实践的有效路径和方法,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着力强化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能力,持续提升监督效能。2018年1-3月,南安市实践“四种形态”总量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人次,占比80.8%。

  要在强化自身监督上下功夫。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意义,作严格自律的表率。新形势下,监察委员会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要求必须严之又严。我们要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回避制度、离岗离职从业限制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借用人员管理等制度,引导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着力推动制度规矩覆盖执法执纪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自身监督。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6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在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要强化法治思维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学促进、以学促干,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政治过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筑牢“四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认真学习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提高从政道德和个人修养。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要强化学习锻炼,做到能力过硬。要具备“四种思维”。要有发展的战略思维、要有探索的创新思维、要有科学的辩证思维、要有清晰的法治思维。要加快知识更新。要提高专业素养,努力在实践中增加才干、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着力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着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要真抓实干。干事创业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不耍“嘴皮子”,不脱离实际,不人浮于事,切切实实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

  要不断改进作风,做到履责过硬。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必须拿出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抓从严治党工作。干事创业,关键在人,要出成绩,贵在精神。精气神,外在的是工作作风,内含的是责任与担当。要做到勇立潮头有拼劲。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错误思想,摒弃得过且过的“混日子标准”,要拿出“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劲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转变作风,主动到群众中,了解群众需求,收集群众意见,善于从群众的智慧中吸取营养,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真心实意服务好群众。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我将坚决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监察法》的权威。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7

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5月23日至24日,我有幸参加了为期2天的全县纪检干部培训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可对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我来说,机会难得,是一次很好的充电机会。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使自己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经过总结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学识渊博者受人尊敬、使人信服,而才疏学浅者往往难以服众。纪检监察人员接触的工作范围广,涉及问题复杂,要想使工作更好地开展,就必须要不间断地学习。我们既要广学博览,尽可能多地获得各方面的知识点和信息量,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也要学深学透,不断钻研,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更要结合本职工作,坚持不懈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目地系统学习,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我们的专业素质必须过硬。这次培训中,几位领导和专家教授用生动的实例讲解了他们在工作中的亲身经历和面对的难题,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责任重大。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仅工作期间要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八小时之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慎交友,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本色。纪检工作,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工作、案件审理、纠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到如何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好纪检部门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以及如何加强纪检的监督职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干部员工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纪检工作人员身上任务多,担子重。

三是拓宽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惩治腐败,严肃党的纪律第一线,在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承担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其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本次培训班上,省、市、县纪委的领导和专家授课深入浅出、生动精彩,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专家们在授课过程中,既深入讲解理论知识,又剖析典型案例,结合当前实际,全面系统地讲解了信访与举报、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和谈话笔录制作等具体业务知识,具有很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对《监察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让我对如何准确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依纪依法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参加此次培训,对于提升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非常好的指导和启示作用。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8

5月7日至11日,我非常荣幸地在集团公司纪委组织下到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201x年第13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

这次培训内容广、层次高,有法律法规、有党规党纪、有具体业务,授课老师站位高、专业精。培训中感悟很多,主要体会可归纳为"两项提高、三个增强".

一、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对依法治国重要意义有了新的认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道路与监察制度"、观看《法制中国》纪录片后,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已经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二是对以规治党、从严治党有了新的认识。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监察制度的建立、发展中,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监察制度的演变中,我认识到监察体制的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吸取历史文化之智慧,保持肌体健康、开辟出的与时俱进之新路。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法制化的重要探索。三是对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把握"四种形态"有了新的认识。学习"如何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使自己认识到"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新要求,在运用中要把握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保护"、"多数与少数"的辩证统一。消除运用"四种形态"放缓了反腐败节奏、执纪力度变小、自由裁量权可以大事化小的思想误区。

二、法纪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是对监察体制改革有了新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入监察范围,使国有企业纪委行使监督职能有了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依据,对企业纪检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企业纪检人员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高、更严的要求,要主动研究企业反腐败工作与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关系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纪检工作。二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新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与运用"一课,使我认识到《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党的各项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条例》为每各共产党员提出了更严、更高、更具体的要求。"规不正,不可以为圆;矩不正,不可以为方。"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要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走样,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把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三是对"纪挺法前"有了新的认识。学习中授课老师讲了很多贪腐的典型案例,这些鲜活的案例证明了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的红线,就不至于滑向犯罪的深渊。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者,要纠正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是"小节"的错误想法。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真正做到"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祸。

通过这次培训自己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水平虽然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在学习中我思考最多的还是如何做好学习吸收和转化工作,感到压力大、责任重,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能力素质、强化忠诚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开展纪检工作。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强烈的责任心筑就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做好一名"护林员",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护好广袤森林的健康生态,要有"石匠"精神,以石匠凿石"实打实"的作风抓监督、严执纪、敢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二要强化能力素质。培训中对"办理职务犯罪中的事实和证据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使自己对腐败案件的办理有了新的认识,但我认为自己的业务能力与一名合格的纪检工作者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保持"本领恐慌感"和"知识饥饿感",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知不足,补短板,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三要强化忠诚使命。纪检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责任大,自己要有一颗不图名、不图利、默默无闻、乐于奉献的"忠诚心",对党忠诚、让党放心,忠于职责、忠于企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为企业正风反腐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监察法心得体会500字篇9

  监察委的成立与新的监察法的颁布,让我有一种对国家反腐败工作更加充满期待的感觉。本周也有幸参加了外请老师的授课。虽然只是皮毛般的切入式的学习,但仍然有一种沁人心脾之感,这感觉犹如一阵春风,一片暖阳,一济良药。

  一、似春风,让春意浸满眼帘。我感到,我也看到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的目标是整合力量,加强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最让我深刻的就是全覆盖了,这是我党建党以来,抓此项工作最具历史意义的描述,相对于“关键少数”和“领导干部”这一指向性很明确的表述,更加的具体,也表达了老虎苍蝇蚊子一起打,一起保护的决心。有人说,法律法规是可怕的,让我看来,这是因为这样看的人心有不轨,总想钻制度的空子,总想打打擦边球,我觉得应当看到,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给党员干部穿上了一件“防弹衣”,他是对我们更深的保护。法律的颁布让我对国家反腐败之后的春天愿景充满了期待,也满怀信心。

  二、似暖阳,让阳光普照大地。我感到,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我是一名入党二十二年的老党员,在部队那种政治环境要求更高的氛围里学习熏陶而来,多年的学习理解,让我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各领域改革,都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必须始终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零容忍就是对发现的所有问题的零容忍,也是对所有干部发生问题的零容忍,这种覆盖性就像阳光一下,照到了每一名公职人员的身上,有人想躲都躲不开,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老的监察法监察范围过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在我国,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原则。作为执政党,党不仅管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还必须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必须对违纪违法的干部作出处理,对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只有把所有的光和热都发挥出来,普照所有的党员干部以及有公权力的人,阳光才能起来预防、杀菌、救人之目的。

  三、似良药,让药效治病救人。我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回到地方工作,一步步的看到了党和国家是如何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踩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刚刚制定出台的监察法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在我国,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行使公权力,为人民用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中国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80%的公务员和超过95%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这就决定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决定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这种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的监督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让我看来,在一名党员干部没有进入受到刑事处罚之前,个人的错误行为受到了检查处罚处理,及时有人为党员干部袖子,在关键的时候有组织为党员干部建起一堵防护墙。现在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从而在党和国家形成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统一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惩治腐败的有效机制,这就是治病所需的动作。机制体制的建立就是在为党的各级组织的机体治病。多年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的欠缺,导致个别地方的个别单位和机构呈现出塌方式的腐败,这就说明组织的肌体出现了问题,有的甚至是病入膏肓,必需下大力治,用猛药治。而监察法的出台正是为这项工作开下了良方,浸入了血液,让更多的人、更多的组织从中受益,也让党的肌体更加的健康,更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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